
蘇義飛、金雨爽律師辯護非法經營雪茄案:違法所得從100余萬精準減至40萬,辯護策略再顯成效
2026年6月,由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蘇義飛律師、金雨爽律師共同辯護的Y某等人涉嫌非法經營雪茄煙一案,由安徽省某某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在該案中,公安機關最初認定的違法所得高達100余萬元,經過辯護律師的精準數額辯護,法院最終認定違法所得為40余萬元,實現了近60萬元的重大減讓。此前,兩位律師已成功推動法院認定其中25萬余元為犯罪未遂。最終,被告人Y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八個月。
案情回顧:跨境采購雪茄,七人涉案
某某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25年1月起,被告人Y某利用在中國澳門工作之便,采購大量雪茄煙,并安排他人從澳門攜帶至珠海,再通過快遞寄遞銷售。Y某使用多個微信、支付寶賬戶收取貨款,非法經營數額達3597543.48元。S某參與銷售,非法經營額882583元。另有M某、Z某、B某、王某、黃某等五人為銷售提供幫助。2026年2月,公安機關在Y某住處及快遞點查獲雪茄煙5753支、煙絲2.1067千克,在M某處查獲待寄遞雪茄煙3227支。
公訴機關認為,Y某、S某的行為屬“情節(jié)特別嚴重”,建議對Y某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
辯護策略:雙線并進,精準減讓違法所得與未遂數額
面對嚴峻的指控,蘇義飛、金雨爽律師確立了以“數額辯護”為核心的辯護策略,從兩個維度同步展開精準辯護。
第一,違法所得數額辯護。 公安機關最初將Y某的全部銷售收入認定為違法所得,數額高達100余萬元。辯護律師嚴格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于非法經營罪中“違法所得”認定問題的研究意見》提出:非法經營罪中的“違法所得”,應是指獲利數額,即以行為人違法生產、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所獲得的全部收入(即非法經營數額),扣除其直接用于經營活動的合理支出部分后剩余的數額。辯護律師對在案證據進行了逐項梳理,將Y某采購雪茄的成本、運輸費用等合理支出從銷售收入中予以扣除,最終將違法所得精準認定為40余萬元。
第二,未遂數額辯護。 兩位律師重點圍繞被告人住處及快遞站查獲的尚未銷售的5753支雪茄煙及煙絲展開論證,提出該部分雪茄煙尚未流入市場、未產生實際社會危害,應依法認定為犯罪未遂。
與此同時,辯護律師全面挖掘了被告人具有的法定、酌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jié):Y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坦白;自愿認罪認罰并簽字具結;主動退繳違法所得25萬元;無前科劣跡,系初犯、偶犯。
法院認定:采納違法所得認定標準,25萬未遂獲認定
某某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Y某非法經營數額共計3597543.48元,其中在其住處及周邊快遞站查獲的雪茄煙5753支、煙絲2.1067千克,比照同期銷售價格價值250354元。法院明確認定:“被告人Y某非法經營數額中的250354元屬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在違法所得認定方面,法院采納了辯護律師關于“違法所得應扣除合理經營成本”的辯護意見,將違法所得從公安機關最初認定的100余萬元減至40余萬元。
在共同犯罪責任劃分上,法院認定Y某對2714960.48元起主要作用,對882583元起次要或輔助作用。法院同時認定Y某具有坦白、認罪認罰、退繳部分違法所得等從輕情節(jié)。
判決結果:六年八個月有期徒刑,罰金50萬
2026年6月24日,某某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Y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其余六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適用緩刑。判決同時對在案扣押的9180支雪茄煙、2.1067千克煙絲予以沒收。
撰稿:蘇義飛、金雨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