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案金額上億元“跑分”案一審宣判 蘇義飛、李琦律師有效辯護獲從輕處罰
2022年3月,合肥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對備受關注的W某等人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及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該案涉及利用“跑分”平臺為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活動轉移資金,涉案銀行卡交易流水金額近1億元。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蘇義飛、李琦律師擔任本案第一被告人W某的辯護人,其提出的罪輕辯護意見獲法庭采納,W某最終獲從輕處罰。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6月起,被告人W某從他人處得知“跑分”獲利模式后,與被告人D某等人共同出資購買“CC閃付平臺”,并租賃場所,組織人員通過該平臺為網絡詐騙、賭博等犯罪活動提供資金轉移支付結算服務,即所謂的“跑分”。為擴大規(guī)模,W某、D某、A某等人還共同出資購買了第三個平臺,并發(fā)展了包括被告人黃新在內的多名成員參與操作轉賬。被告人蔣某、K某、杜某、S某、徐某等人則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的情況下,提供本人多張銀行卡用于涉案資金流轉。
經審計,涉案期間該團伙控制的全部銀行卡交易流水金額累計近1億元人民幣。其中,W某個人非法獲利不少于7萬元。其名下及團伙成員名下的多張銀行卡被證實直接用于接收和轉移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的被害人資金。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被告人W某家屬委托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蘇義飛、李琦律師擔任其辯護人。兩位律師在詳細閱卷、分析證據后,制定了精準的辯護策略。
庭審中,蘇義飛、李琦律師提出以下核心辯護意見:
定性之辯: 主張W某的行為更符合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構成要件,其主觀上對上游犯罪的具體類型(如詐騙)認知模糊,更多是概括性地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
量刑情節(jié)之辯: 強調W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jié);系初犯、偶犯,此前無違法犯罪記錄;其家庭存在特殊困難;且在審理過程中,其近親屬積極代為退繳全部違法所得7萬元,悔罪態(tài)度誠懇。
證據之辯: 對指控的1億元流水是否均為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以及是否存在重復計算等問題提出了合理質疑,強調應在證據確實充分的基礎上認定犯罪數額。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雖然對辯護人關于改變定性(由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改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意見未予采納,認定W某等人的行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但充分認可并采納了辯護人提出的關于W某具有坦白、初犯、積極退贓、認罪悔罪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的辯護意見。
最終,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W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其余八名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至八個月不等(部分適用緩刑),并處罰金。各被告人退繳至法院的違法所得均被依法追繳,上繳國庫。
本案判決體現了人民法院對電信網絡詐騙關聯(lián)犯罪“全鏈條”打擊的嚴厲態(tài)勢,同時也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辯護權利。蘇義飛、李琦律師通過扎實的專業(yè)功底和盡職的辯護工作,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了從輕處罰的結果,維護了其合法權益。目前,判決已發(fā)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