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務院辦公廳
發(fā)文日期1988年02月25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國辦發(fā)〔1988〕13號
施行日期1988年02月25日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guī)范性文件
(1988年2月25日 國辦發(fā)〔1988〕13號)
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于鼓勵職工購買公有舊住房的意見 , 己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貫徹執(zhí)行。
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于鼓勵
職工購買公有舊住房的意見
(1988年2月15日)
為了籌措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所需資金,要采取積極措施,出售公有舊住房。
一、 舊住房現狀分析
據建設部統計,截止1987年底,全國公有住房建筑面積為二十四億平方米(其中1980年至1987年新建的面積為八億八千萬平方米,占總面積的36.7%)。這些舊住房, 有些己列入舊城改造規(guī)劃; 有些地處臨街,宜改造為營業(yè)用房;有些產權尚有爭議;有的具有歷史紀念意義,等等??鄢@些因素,預計大體上可以出售的住房,面積約占50%左右。
出售舊住房的有利條件是;大部分地處城市中心和繁華地段,生活方便;近幾年來所建的住房,多層單元套房占多數,內部設施比較齊備,住戶之間互不干擾;出售價格一般比新房便宜。租買比價調整后,加上發(fā)給住房券措施,買房具有吸引力。但也應看到出售舊房的不利因素,例如;有些住房地處偏僻地段;有相當一部分住房內部設施不夠理想;有的年久失修,維修需支出較多費用。這些將給出售舊房增加難度。
二、 出售舊房的政策和措施
(一)售價適當優(yōu)惠。舊住房應與新住房售價拉開差距。舊房售價按重置價的成新折扣計算。售價的核定,要通過當地房產交易所或房地產主管部門進行評估,防止賤價出售,出售對象為家住城鎮(zhèn)、 有正式城鎮(zhèn)戶口的職工。 優(yōu)惠價以戶口為單位,每戶只能享受一次。
(二)付款形式。首次付款不得低于售價的30%,其余部分,可向銀行申請住房低息抵押貸款。單位自管房賣給本單位職工,也可委托銀行貸款,或由本單位采取分期付款辦法。首次付款超過上述比例,可給予相當于超過部分存款利息的優(yōu)惠折扣。低息貸款以戶為對象,一戶只能享受一次優(yōu)惠。
(三)貸款的期限和利率。貸款的期限長短和利率高低是調節(jié)售價高低和購房者償還能力的杠桿。職工購買舊住房貸款期限一般最長不超過十年,利率要根據貸款期限長短分開檔次。
(四)免征房產稅和一次性的契稅。
(五)高層住房的電梯費和高壓水泵費 , 以及各類住房的曖氣費仍由職工所在單位負擔。
(六)住房管理體制應作相應改革。政企要分開,房地產業(yè)要向社會化、專業(yè)化、經營化發(fā)展。公寓式(單元式)的樓房賣給職工后,可委托代管和維修,公共部位的維修,由住戶每年繳納公共維修費。服務和維修行業(yè)要跟上,為住戶提供收費合理的優(yōu)質服務,使買房者消除后顧之憂。
(七)逐步創(chuàng)造條件開房產市場。在職工購買舊房一定時期后(暫定為五年),應允許進入市場出售,原出售單位有優(yōu)先購買權。住房的增值部分,個人只應得所付的優(yōu)惠價占綜合造價比例的部分。
(八)公房(含單位自管房和房管部門直管房)出售價款必須全數存入由當地政府指定的銀行,分別進入住房基金專戶,所有權不變,但只能定向使用于新建、改建、擴建住房和發(fā)放住房券,??顚S?,監(jiān)督使用。
(九)出售舊房時,原住戶有優(yōu)先購買權。
(十)各城鎮(zhèn)對出售舊住房要作為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來抓,自1988年起的三年內,努力做到有20%舊房出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