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某刑事案由或罪名一審刑事判決書
淮南市大通區(qū)人民法院
(2025)皖0402刑初235號
2025年09月26日
案件概述
淮南市大通區(qū)人民檢察院以大檢刑訴〔2025〕190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蘆某犯危險駕駛罪,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于2025年8月13日審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淮南市大通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陳艷艷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蘆某及其辯護人黃寶華到庭參加訴訟?,F已審理終結。
控辯方主張
公訴機關指控,2024年12月28日21時53分許,被告人蘆某酒后駕駛XXX號白色“思威”牌小型普通客車,沿淮舜路由南向北逆向行駛至淮南某醫(yī)院東門門前路段時,與沿淮舜路由北向南行駛的夏某甲駕駛的XXX號小型普通客車發(fā)生碰撞,致XXX號小型普通客車乘坐人柏某、夏某乙受傷、兩車受損。事故發(fā)生后,蘆某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民警在現場勘查中發(fā)現蘆某有飲酒駕駛機動車的嫌疑,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蘆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17mg/100ml,遂將其帶至淮南東方醫(yī)院某總院抽取了血樣。2025年1月2日,經安徽某鑒定,蘆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233.57mg/100ml。2025年1月15日,經淮南市交警支隊田家庵一大隊認定,蘆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夏某甲、夏某乙、柏某無責任。案發(fā)后,蘆某支付了被害人柏某三千元醫(yī)療費。
為證實上述指控,公訴機關當庭宣讀、出示了書證、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鑒定意見、視聽資料等證據。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蘆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之規(guī)定,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蘆某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責任,可酌情從重處罰;其在事故發(fā)生后,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歸案后如實供述罪行,系自首,賠償并取得被害人諒解,愿意接受處罰,可從輕處罰。建議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蘆某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元。
被告人蘆某對指控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且簽字具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是:蘆某具有自首、賠償并取得被害人諒解、認罪認罰等情節(jié),可從輕處罰。
一審法院查明
經審理查明,2024年12月28日21時53分許,被告人蘆某酒后駕駛XXX號白色“思威”牌小型普通客車,沿淮舜路由南向北逆向行駛至淮南某醫(yī)院東門門前路段時,與沿淮舜路由北向南行駛的夏某甲駕駛的XXX號小型普通客車發(fā)生碰撞,致XXX號小型普通客車乘坐人柏某、夏某乙受傷、兩車受損。事故發(fā)生后,蘆某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民警在現場勘查中發(fā)現蘆某有飲酒駕駛機動車的嫌疑,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蘆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17mg/100ml,遂將其帶至淮南東方醫(yī)院某總院抽取了血樣。2025年1月2日,經安徽某鑒定,蘆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233.57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2025年1月15日,經淮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田家庵一大隊認定,蘆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夏某甲、夏某乙、柏某無責任。案發(fā)后,蘆某支付了被害人柏某三千元醫(yī)療費。
另查明,審理期間,蘆某與被害人夏某甲、柏某達成賠償協議,蘆某賠償被害人夏某甲、柏某230000元,夏某甲、柏某對蘆某予以諒解。
上述事實有經庭審質證、確認的受案登記表、立案決定書、接處警綜合記錄單、戶籍信息、駕駛人信息查詢結果單、機動車信息查詢結果單、車輛照片、歸案經過說明、情況說明、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呼氣式酒精檢測單、呼氣照片、檢定證書、血液樣本提取筆錄、抽血情況說明、醫(yī)護人員提取血樣告知書、提取及封裝血樣照片、違法犯罪經歷查詢結果單、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住院病歷、微信聊天記錄、支付憑證、諒解書、被害人夏某丙、被告人蘆某的供述與辯解、司法鑒定意見書、視聽資料等證據證實,足以認定。
一審法院認為
本院認為,被告人蘆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蘆某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責任,可酌情從重處罰;其肇事后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系自首,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愿意接受處罰,對公訴機關、辯護人提出依法可從輕從寬處罰的意見,予以采納。
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五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一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審裁判結果
被告人蘆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元(已繳納)。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審判人員
審判長王浩
人民陪審員宮云
人民陪審員吳豆豆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書記員蔣秀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