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發(fā)文日期2024年07月20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人社廳函〔2024〕121號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0日
效力級別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勞動出版“技能雛鷹”獎(助)學金評定發(fā)放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24〕51號)要求,經技工院校推薦、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定、出版集團核定、我部審核并公示,共評選出200名學生獲得2024年度勞動出版“技能雛鷹”獎(助)學金(名單見附件)。
希望獲得獎(助)學金的學生牢固樹立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發(fā)揮模范帶頭作用,勤學技能、奮發(fā)成才,展現新時代技能人才的風采。希望全國技工院校學生以獲獎(受助)學生為榜樣,熱愛鉆研技能,追求提高技能,走技能成才、技能報國之路,努力成長為高素質技能勞動者、能工巧匠、大國工匠,為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24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