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家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國家知識產權局
發(fā)文日期2024年10月14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國知聯辦〔2024〕15號
施行日期2024年10月14日
效力級別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
國家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工作統籌協調機制辦公室:
為深入貫徹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guī)劃》,總結提煉各地區(qū)在推進知識產權強國建設中的經驗做法,發(fā)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國家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從全國范圍內選取了30個創(chuàng)新性強、成效較為突出、具備復制推廣價值的案例,作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第三批典型案例?,F印送給你們,供各地區(qū)、各部門在推進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工作中綜合借鑒。
特此致函。
國家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國家知識產權局代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