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務院
發(fā)文日期1978年10月12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施行日期1978年10月12日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guī)范性文件
國務院批轉國家出版局《關于加強和改進出版工作的報告》中規(guī)定,出版涉及國界的地圖,須經外交部審查.按此規(guī)定所有出版涉及國界的地圖都送外交部審查,該部難以承擔.為此,國務院決定,仍按一九七六年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加強地圖國界線畫法審查工作的通知》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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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國務院辦公室有關出版地圖國界線畫法審查工作問題的通知
來源: www.yamiyani.com 日期:2024-03-24 閱讀:次
發(fā)文機關國務院 發(fā)文日期1978年10月12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施行日期1978年10月12日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guī)范性文件 國務院批轉國家出版局《關于加強和改進出版工作的報告》中規(guī)定,出版涉及國界的地圖,須經外交部審查.按此規(guī)定所有出版涉及國界的地圖都送外交部審查,該部難以承擔.為此,國務院決定,仍按一九七六年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加強地圖國界線畫法審查工作的通知》執(zhí)行.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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