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公安部
發(fā)文日期2008年06月04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施行日期2008年06月04日
效力級別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安廳、局交通管理局、處:
為貫徹落實公安部《關于加強交通協管員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加強交通協管員隊伍建設,更好地發(fā)揮交通協管員隊伍的作用,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開展專項調研。6月底前,要組織對本?。▍^(qū)、市)交通協管員隊伍的現狀進行一次專項調研,摸清現有人員數量、工資福利、經費來源、服裝證件、業(yè)務培訓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況,進行梳理和歸納,找準存在的突出問題。
二、 進行專題匯報。7月底前,要向省政府和公安廳局作一次專題匯報,提出加強交通協管員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積極爭取重視和支持。要以農村地區(qū)為重點,進一步增加交通協管員數量,解決交通協管員經費納入財政保障問題。
三、 完善管理規(guī)定。要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和完善交通協管員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和工作規(guī)范。完善招考聘用規(guī)定,明確招聘的對象、條件和程序;進一步細化交通協管員的職責、任務和工作要求;建立交通協管員工作檔案,完善工作考核辦法;完善培訓制度,明確培訓的對象、內容、時間和要求;完善交通協管員隊伍日常管理規(guī)定,明確儀容著裝、言行舉止、請假銷假、請示報告等紀律要求,明確違紀處理和辭退的具體辦法。
四、 統(tǒng)一協勤證件。年內,要完成全?。▍^(qū)、市)《交通管理協勤證》(式樣附后)的統(tǒng)一和核發(fā)工作,實行持證上崗。有條件的地方,力爭實現全省(區(qū)、市)交通協管員服裝式樣統(tǒng)一。
五、 組織培訓考核。年內,要組織交通協管員進行交通管理法律法規(guī)、業(yè)務基礎知識、文明執(zhí)勤和安全防護等方面內容的集中培訓并進行考試。
六、 加強組織領導。要將加強交通協管員隊伍建設納入“三基”工程建設。制定和完善交通協管員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工作規(guī)范,增加交通協管員數量和經費納入財政保障,統(tǒng)一證件和建立工作檔案和考核記錄等,應作為“三基”工程建設考評項目一并進行考核。
各地貫徹落實公安部《指導意見》及本通知情況,請及時報我局。
附件:《交通管理協勤證》式樣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二00八年六月四日
附 件
《交通管理協勤證》式樣
(封面)
編號:×××
交通管理協勤證
持證人彩色照片
姓名:××× 性別:×
單位:××公安局交警支(大)隊
(加蓋公章)
有效期:×年×月至×年×月
××省(區(qū)、市)公安廳(局)交警總隊監(jiān)制
《交通管理協勤證》式樣
(封底)
使 用 說 明
1、交通協管員上崗執(zhí)勤必須佩戴此證,自覺接受監(jiān)督。
2、此證由交警總隊監(jiān)制、交警支隊制發(fā),供持證人協助交警民警開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時使用,不能另作他用。
3、此證不得偽造、涂改、污損或轉借他人使用。超過證件有效期的,不能使用。
注:封面、封底均使用藍底黑字,長為10厘米,寬為13厘米。在少數民族地區(qū),可以同時使用少數民族文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