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最高人民法院
發(fā)文日期2020年10月09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0年10月09日
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擴大互聯網法院試點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2017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在杭州、北京、廣州分別設立三家互聯網法院,集中管轄所在市轄區(qū)內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涉互聯網金融、購物、服務、侵權和網絡著作權案件,實行“網上糾紛網上審理”的新型審理模式,在案件審理、平臺建設、訴訟規(guī)則、技術運用、網絡治理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2019年,杭州、北京、廣州互聯網法院共受理互聯網案件115456件,審結105451件,在線立案申請率為99.8%,全流程在線審結97196件,在線庭審和案件平均審理周期比傳統(tǒng)審理模式分別節(jié)約時間約73.1%和57.1%,審判質量、效率和效果呈現良好態(tài)勢。
然而,正如您所提到,“互聯網經濟迅速發(fā)展”“各類互聯網交易糾紛頻發(fā)”對于在線訴訟提出了更高要求,僅有三家互聯網法院顯然不能滿足人民群眾全部的在線訴訟需求。為此,我們采取了以下舉措:一是積極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我們在全國15個?。ㄊ校┑?0個城市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其中一項重要任務就是“健全電子訴訟規(guī)則”。試點以來,各地法院積極創(chuàng)新辦案模式,大力推進在線訴訟,實現快速健康發(fā)展。上半年,試點法院在線立案申請數1486141件,在線立案申請率58.42%,在線立案951599件,在線立案率43.02%,電子送達成功率69.75%;在線庭審案件數178509件,在線訴訟應用總體呈現上升趨勢。二是印發(f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和規(guī)范在線訴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法院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積極通過推行在線訴訟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互聯網庭審全面推開。三是全面推進中國移動微法院建設和跨域立案應用。目前全國3516個法院已全部對接中國移動微法院,具備網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務功能,當事人和法官可以利用人臉識別、遠程音視頻、電子簽名等技術,通過手機在線辦理訴訟事務,充分感受到“指尖訴訟、掌上辦案”的便利。
上述舉措都有力推動了在線訴訟的發(fā)展,但推進在線訴訟也必須以遵循案件審理的客觀規(guī)律,具備相應技術條件,尊重當事人的程序選擇權為前提。實踐中,并非所有的案件都適合線上審理,互聯網法院的受理案件類型和布局范圍也有必要進一步優(yōu)化。因此,對于您提出的“在江蘇泰州設立互聯網法院”的建議,我們認為值得做進一步研究論證。下一步,我們將推動提升互聯網法院審判的專業(yè)性和專門化程度,推動互聯網法院從審理批量簡單案件向審理技術性強、復雜性高、類型新穎、具有規(guī)則確立意義的互聯網案件轉變。在此基礎上,我們將進一步推動明確互聯網法院專門法院地位,探索跨行政區(qū)劃案件管轄,構建形成科學合理的互聯網案件管轄格局。
感謝您對人民法院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2020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