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陳健
性別:男
職業(yè):律師
執(zhí)業(yè)證號:13401201910097205
微信\手機號:15255565767
律所:北京隆安(合肥)律師事務所
執(zhí)業(yè)理念:以專業(yè)取勝,努力讓手中的每一起案件都成為經典
陳健律師,中共黨員,湖北警官學院法學學士,十年從警生涯,一直深入公安交警一線部門,有合肥市區(qū)多個交警大隊工作經歷,處理過2013年11.22合六葉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及多起疑難、復雜的危險駕駛、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取得事故處理中級資格證書。
熟悉交通類刑事案件公安偵查階段的介入重點環(huán)節(jié),能夠清晰的把握在重大事故定責之前的關鍵點,擅長事故現場調查,重要證據鑒定意見的審查,事故定責的程序及原則,更能從公安民警的角度考慮重大案件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
近期親辦部分案件
2018年9月30日受鄭某委托,鄭某兩歲兒子在淮南市某區(qū)被一輛三輪車碾壓受傷嚴重,當地交警部門認定鄭某與三輪車駕駛員楊某同等責任,鄭某定責不公,十分氣憤。接受委托后,首先在法定的事故復核(三個工作日)時間以內向淮南市交管局進行書面事故復核,通過向上級部門反映事故定責的程序不合法,定責的歸責原則不公正,上級部門依法撤銷原事故責任認定,原辦案部門更改為對方楊某主要責任;其次,主動與辦案部門溝通,書面申請對鄭某兒子做傷情鑒定,最終辦案部門依法委托傷情鑒定,結果構成重傷二級;最終,肇事者楊某因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公安刑事拘留,最終判處十一個月有期徒刑。此案,從無罪變有罪,讓法律的正義得到實現,同時讓受害者一方充分感受陳律師極強的專業(yè)性。
2018年5月,孫某某駕駛電動三輪車在巢湖市某公路上與一輛大貨車發(fā)生碰撞,孫某某受傷嚴重,經醫(yī)院搶救三十多天無效死亡,其家屬悲痛萬分,而對方貨車駕駛員與車主方竟未墊付任何搶救費用,然當地公安交警部門首次向雙方下達事故認定書,定死者孫某某與大貨車駕駛員同等責任,死者家屬強烈不滿。在拿到事故認定書后,立即委托陳律師介入,陳律師接受委托后,立馬展開調查工作,從事故現場到事故停車場,進行了仔細勘察,同時查找出本案的多個調查程序出現嚴重疏漏,在事故復核時向上級公安交警部門提出了書面法律意見,上級部門經過討論決定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原事故責任認定,最終本案死者家屬爭取了對方承擔主要責任賠償的結果。此案,得到死者家屬的高度稱贊,原先想通過信訪極端的途徑去維權,最后還是陳律師給死亡家屬一個滿意的結果。
2017年12月,接受任某某交通肇事一案的委托,在接時,此時一審靈璧縣法院已判決任某某犯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經簡單的溝通了案件情況,初步認定本案事故的基本成因未調查情況,證據嚴重不足。因此,在二審庭審前向法院申請了調查取證及非法證據排除,二審法院組織開了庭前會議,會后法院認定本案一審確實存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由此撤銷一審判決,發(fā)回重審。
